協議離婚,個人名下財產歸個人所有

來源: 2017-07-31 12:31:46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找了一家華人服務社填寫協議離婚表格,並要求注明個人名下財產歸個人所有字樣,但是他們沒有把這個文件送給法院,而是在兩周後在我的一再要求下又重新填寫了一份同樣的文件,然後送給了法院。法院在給我們的送達通知裏沒有提及這個文件(因為送達通知是在那份重新填寫的文件寄出之前發出的)。這樣做合理嗎?將來會不會產生麻煩和糾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