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主意很好。如果女方“給小孩留著”,男方是同意的,也是男方要的。但女方不要。

來源: 2016-09-11 10:41:53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雙方如果都想著小孩的利益,也就不這麽ugly 了。男方肯定是要出血的,多少而已。
出到光光的,不甘心。那何必辛辛苦苦做工呢?去填躺著吃的。都躺著,小孩扔大街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