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未成年人擁有財產很複雜,孩子需要有律師代理維持他們的權利,因為你們這個計劃把孩子當作第三方,孩子自己的利益和父母都有衝突。
更好的辦法是為小孩成立信托,生父生母是管理人,這樣雙方各自再婚死亡都沒有影響。
中國人總是想一次付清,這個在西方不時興,因為離婚後父母還是父母,需要在孩子生活中經常出現,一般人拿定期撫養費來維持這個和孩子的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