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友在國內,正在辦理離婚事宜。勞工是國內一上市公司老板,持有40%多的股份,他說公司有3億多的債務需要償還,如果想平分股份就要平分債務。我怎麽覺得這是股份有限公司,債務不是有限的嗎,以出資或股份額資金為限,怎麽會讓家庭參與還債呢? 還有他老公出軌多年,孩子都有,是離婚中的出錯方,怎麽能為女方爭取最大權益呢。先謝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