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對同意, 起碼要自己養活的起自己, 我有個朋友離婚打了兩年了, 就是不找工作。
來源:
willows
於
2016-04-04 18:27:28
[
博客
] [
舊帖
] [
給我悄悄話
] 本文已被閱讀:次
麻州25萬以下沒贍養費, 還是要去給付12年, 裏外裏給律師好幾萬了, 寧願欠credit card錢,
當生存都成問題時, 還在抱怨in law太爛, 無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