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決於你在哪裏離婚,即使在美國,各州婚姻法律也不一樣。籠統地講,離婚的時候要看雙方的earning capacity。現在的收入當然是earning capacity的證據,但是如果你丈夫賬麵上不掙錢,你可以用他過去的收入證明他的earning capacity。尤其是他現在並不是沒有工作,而是開公司,他公司的賬務,也是證明他earning capacity的一部分證據,你也可以要來。
沒有收入和沒有工作是兩回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