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應

來源: 2016-03-16 11:20:5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在美國辦,辦好之後再回國....日後如果有爭議,再來美國處理....(這倆基本上已經是僑民的身份,所以在美國辦比較方便)

不過老貓的直覺是您這問題之後有一本書的故事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