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共同付房子,LZ也要出錢。既然家務分開,財務分攤才公平。做室友也要分攤房租,不能白住。

來源: 2015-11-11 16:57:1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本來就是LG主外,LP主內的組合, 既然她覺得LG給錢少,她出力多, 合作不愉快,就離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