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應該認為隻要有一個父母在美國,孩子就應該在美國,應為孩子是美國長大的,孩子最好利益(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)還是應該盡可能在美國長大。所以,如果你離婚他威脅回中國,這個孩子他是帶不走的。
一般離婚,都是父母50-50的撫養權,時間上和爸爸媽媽一半一半住,費用爸爸媽媽各付。不要做撫養費一筆付清的蠢事。撫養費和撫養權是連在一起的,他想看孩子就要付撫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