谘詢大家離婚問題

來源: 2015-07-16 02:07:19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大家好!有事跟大家請教。老公是綠卡,已海歸回國八年。我是公民,獨自一人在美國帶孩子生活。他不常來,那些故事不贅述。隻講重點。我們在美有房五個,三個有貸款,隻一個貸款有他名字,其他都是我名下貸款,但因已婚房產,按加州法律應算兩個人名下。當初他有給些錢作首付,但隻是一部分。所有房屋出租自供。他國內也有房產幾套但均無我名。請問這種情況如提告離婚,我大約會分到什麽?孩子一個,美國公民,肯定跟我。謝謝大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