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人看屬於身在福中不知福,但自己知道過得真是憋屈死了。想分開算了,但自己一直在家做“賢內助”,很怕分開沒能力給娃好的生活,但如果要和孩子分開那更是生不如死。 各位給看看分開可行不?懂法律的給說說家庭主婦有啥經濟保障嗎?還是這輩子就這麽交代了? 謝謝所有中肯的意見和建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