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警我是不會的,我們二十年夫妻,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報。再有說道離婚,他同意了。說這裏和國內一線城市的房子都給我,其他的另算。如果還打算一起過,他不再這樣了。孩子不同意,說這裏就隻有我們兩個親人,離了,家散了,他今後誰都不認。所以我猶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