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他爸爸馬上就改工作了。如果他要是在北美工作,我不擔心他會逃脫撫養責任。
但是他很有可能回中國,我就跟他商量在協議裏頭把這種情況也加上。如果你要是回國,那麽就定個最低數額,比如500 或600加元或美元。他死活不同意,說那樣他的工資的一半就分走了,他自己怎麽活,等等。我這樣考慮是因為,誰都知道國內灰色收入很多,要不就為了那一個月5-6千人民幣的工資,誰會去。
我該怎麽做?
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