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幾個問題:
1。離婚的程序和辦理時間長度。
2。我沒收入,他收入不多(2k/mo,稅後),共同帳戶錢也很少。離婚後一般如何分配財產,現無房無孩子(租房)。按他這收入,一般我能拿到多少贍養費/mo? (一般給到什麽時候為止)?租房費是否另計?
3。一旦我工作找到,比他多收入(假設離時或之後),是否我得給他贍養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