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個關於PRENUP的簡單問題

來源: 2010-10-22 13:13:44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假設我有10萬美元的銀行存款,現在決定結婚.婚後我用這10萬刀付房子的首付,MORGAGE由夫婦兩人共同承擔,房產證上也有兩人的名字.結婚前,我們能不能SIGN一個PRENUP(當然雙方自願)保證我拿回這10萬刀如果我們離婚的話.請問這可行嗎?

我目前的理解是這不可行. 我如果要得到這10萬刀就不能用它在任何共同財產上,必須MAINTAIN SEPERATE ACCOUNT.請問我的理解對嗎?謝謝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