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在中國的朋友向各位大俠請教加拿大的離婚問題
我朋友跟老公在加拿大結婚已有10多年,育有一女一兒。她和老公的關係很差,她老公有家暴傾向而且生活作風不檢點,她老公動手打人還被叫過911,並且上過刑事和兒童保護法庭,都有記錄。這次小孩放暑假我朋友帶著兩個小孩回中國,臨回加拿大前覺得實在不想再回到過去的生活了,就決定跟老公離婚並且留在中國找工作。她老公想要把女兒帶回加拿大但是我朋友不同意,而且她女兒也說願意跟媽媽和弟弟在一起。她老公威脅我朋友要告她擅自把女兒留在中國,我朋友在中國上不了文學城,就托我在這裏問一下各位大俠:
1.我朋友已經入了加拿大國籍,2個小孩都是在加拿大生的。她這種情況可以在中國委托加拿大律師辦理離婚嗎?她本人需要回加拿大才能辦理離婚嗎?
2.如果她老公要告她強迫兒童滯留中國,成功幾率大嗎?我朋友需要做什麽準備?
多謝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