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在離婚的邊緣, 可不可以回中國待一段時間?

來源: 2010-07-19 10:39:41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最近和老公吵架, 他提出離婚.我也同意了. 但雙方都還沒有采取措施.冷戰中.一個3歲的孩子.幾處房產.老公工資是我的兩倍.孩子很粘我, 我在家他就不要別人了.老公工作忙,幾乎沒時間照顧孩子.目前他父母在這裏探親.孩子在上學.
老公提出要孩子的監護權,財產他要70%. 我說不可能. 然後他說如果我放棄孩子,他可以考慮平分. 當然這些不是他說了算, 到時候法庭說了才算.
現在朋友勸我回中國休假一個月.大家冷靜一下. 等8月底他父母走了, 我再回來.到時候如果我們還是沒法生活, 再決定離婚.我覺得有道理, 這一個月, 他也可以感受一下沒有我, 帶孩子的辛苦.
但有別的朋友告誡我,說如果我現在走了的話, 那他可以告我離開孩子,離婚的話會對我要孩子的撫養權不利.
請大家給個建議. 萬分感謝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