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教老貓--加州離婚(已經拜讀“我要離婚了,該怎麼辦?”)

來源: 2010-01-25 11:37:06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和我妻子去年在加州結婚,由於性格不合雙方決定離婚

我們在婚前都有房產/財產,但是婚後沒有財產糾葛,屬於no-contest
都是single professional, 都是單身報稅,沒有共同債務,退休金,更沒有子女
撫養問題

我想問的是,我們可以立即file 離婚嗎?還是需要等上6個月?
象我們這樣no-contest也需要把雙方財產全部列出來嗎?

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