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們隻看過一次?就拿到藥?告訴醫生在國內被診斷為糖尿病需要藥物?

來源: 2013-10-31 09:20:16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這種不做檢查(至少要有中國的報告或在中國已服過藥)就開藥在中國可能是不奇怪的.但是在美國這樣做是給醫生自己添麻煩啊.久了,是易出事的(指被告和丟執照的).
你們之間是如何溝通的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