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啊。我的兩位美國同事都是這樣。

來源: 2006-11-19 13:25:42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一位在兒子兩歲時和勞工離婚,孩子判給勞工。孩子13歲時,她又打官司,這次孩子歸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