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然是假離婚,為什麽簽協議的時候不可以是什麽都給女方呢?
反正是假的嘛。那幹嘛不把孩子監護權全都給女方呢?
女方又不是智障,為什麽會自願簽字一個完全會置她於死地的文件呢?
都是成年人,應該很明白:
這世上隻有假結婚,沒有假離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