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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 2014-12-13 09:40:55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非常感謝您的建議。我是一個絕對以孩子為中心的母親。孩子從兩歲開始就參與很多活動. 現在上鋼琴,中文, 籃球, 遊泳 和功夫。孩子各方麵狀態都很好。 我主動放棄所有節假日和一半以上的夏天時間換取學期間的穩定。 男方不同意, 一定要2-2—3分: 周一,周二跟他; 周三周四跟我, 五六日輪換. 我願意和解但不同意他的方案, 覺得這樣對孩子不好。對方不肯讓步。 我不爭財產,也不爭撫養費。在能保證孩子學期間穩定的情況下, 我願意分享legal custody。我的目的能達到嗎? 怎樣做才好?我的 律師非常忙。 我的case 對她來說太小了。 她不肯在我身上花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