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境外的事情不適用聯邦和州的法律,美法院也沒管轄權。怎麽連管轄權和法律適用範圍的概念都無?

來源: 2025-11-19 09:39:47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