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不去的。
1972年下鄉,有4個沒去,3個女的,1個男的,有戶口,有糧油供應副食供應。不給找工作,國營企業不準錄用正式工,除非有很硬的門路。
2個女的在小集體企業打短工,時常換工作。
一個女的在家不工作,父親養著。
對門一個小夥子也沒工作,長得很壯,一頓吃了100個餃子。和女的好起來上床了,小夥把自己120元的大上海手表給了她。兩個無業的年輕人注定成不了,吵起來了,不歡而散,成了仇人。下鄉運動不可阻擋,而1972年下鄉的知青大部分抽調回城了,小夥子無奈於1977年下鄉,青年點的人都比他小7歲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