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意思是討論什麽是完全正確的事實不是這麽容易的事,應該討論的是什麽是違反事實。這其實是司法的觀點

來源: 2025-02-17 09:36:09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譬如辛普森有沒有殺妻,結果審判說無法認定。這是因為殺人必須有人親眼看見才成為事實,其他所有證據都不能充分證明辛普森殺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