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這個貌似不通。照你的意思,被強奸的那是活該:誰叫你那麽對強奸犯的口味呢?望今後改善形象,提高素質。

來源: 2012-08-14 07:13:4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