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太忙,把上個月的信用卡給忘付了,今天突然想起,已過了DUE DAY10天,趕緊從BANK 付過去,再打電話過去,他們說已經向信用局匯報了???!!!不是要連續2個月不付才匯報的嗎? 那我說你收到我的錢後能WITHDRAW 這個報告嗎? 居然告訴我說不行???!!! 說他不知道怎樣WITHDRAW. 有著樣的事嗎? 大家說我該怎麽辦啊?從來沒發生這樣的事情過,住美國6年了,一直都有很好的信譽,就這樣被毀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