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問paypal說有人說別人用她信用卡付了錢,現在要我
paypal提供了信用卡的人名,也提供了買主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問題是電子郵件的名字和card owner分明是一個人的名字。
而且我提供的是網絡下載服務,現在用了1個月了,誰知道是不是那人得了便宜賣乖反而要退呢?
如果我把我的想法提供給paypal,證明card owner和使用服務的電子郵件是一個地址,如果paypal認為是有人盜用了那人的卡,那麽你們說paypal已經扣除的手續費誰出?難道我還得搭上手續費嗎?
有人用了偷的信用卡,難道不該是他們的責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