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民族舞展 - 攝影小記

來源: 2007-02-12 04:50:56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2006年2月10日星期六晚在洛杉磯地區舉辦了一場大形的中國民族舞展。我有幸被邀請為這次舞展的兩位攝影師之一。他是職業,我是玩票。我們的共同任務是為這場盛事留下一個美好的回憶。我們分工不同。他要為每一個舞者留下倩影。我的任務是為舞展做一個畫冊。相對來說,我的工作,攝影對象更有選擇性。

最後的彩排和正式的演出都在星期六舉行。等於三小時的演出我們拍了六個小時,我用了兩個相機,因為沒有時間換鏡頭以及相機儲存速度太慢。排到最後真的是腰酸,背痛,脖子痛,肩膀痛。最糟糕的是眼睛都花了,到後來都快找不到viewfinder了,更不用說手動對焦了。最後兩個舞蹈使用自動對焦。

主辦單位最大的要求是清晰的照片。我在攝影的過程中也盡量找機會也拍一些自己喜歡的,注入自己對每個舞蹈的理解。

午夜回到家裏,把照片輸入電腦。放大之後,當場傻眼。我認識到用其中一個鏡頭拍出來的照片全部模糊。不知是否神使鬼差(right phrase?),我莫名其妙的選擇了一個久未使用的鏡頭,Tamron 28-105/2.8. 這其實是一個很好的快鏡頭。隻是在三年前我兩歲的兒子拿出來玩摔壞,不能對焦。我覺得棄之可惜,便在兩月前花了近200美元將之修好,但一直未曾使用。我最常用的是Canon 24-70/2.8,但用來拍舞展,覺得稍短了些。走之前在室外拍了一張檢查對焦,覺得沒有問題。沒想到在光圈大開的情況下對焦模糊。

我們常說Murphy's Law。這在我身上又體現了。下午因為沒有時間,最後的兩個舞蹈沒有彩排。也就是說我隻有正式演出一次機會拍好這兩個舞蹈。剩下最後這兩個舞蹈時,另一相機儲存卡用完了。我懶,沒換。就用這“壞”相機拍完了最後兩個節目。

第二天我將此事告訴我太太,她說:“這就是職業和業餘的區別”。我當時聽了一愣,後來想想她說的有道理。我想這是關於敬業的問題。星期四彩排,他(攝影師)去了,我沒去,覺得沒有必要。假如當時我去了,也許此事不會發生。以前我總覺得自己是玩票,因而沒有他那種敬業的精神。現在後悔也晚了。不過經過此事,我想我也長了一智。

因為沒有得到主辦單位和舞者的同意,所以在這隻能發一些看不清楚臉的照片,希望大家見諒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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