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然我朋友本身在國內就沒有什麽錢,再跨國請律師上訴,或者親自來就根本不現實。本身他們的case很簡單,沒有什麽房產/共同財產/配偶贍養費啥的。月子裏孩子爹就拋棄他們母子倆,所以現在就想順利拿到工資的20%,好好帶孩子跟他沒啥私下的瓜葛。現在靠自己來溝通要不到不說還添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