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歲高中生向大家求助關於生活費

來源: 2011-02-11 23:45:55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如題,我今年17歲,去年5月來的加州,現在和我爸還有他老婆一起住。但是由於種種原因,我們相處的很不好,現在在家裏他們不跟我講話,也不跟我一起吃飯。因為他老婆看我很不爽,所以經常發生衝突,還用髒話罵我,所以我一點不想和他們呆在一起。我爸本來說讓我住到18歲的,但是上星期發生了一件事,他老婆又來找我茬,我爸也站在她那一邊,我爸就給我寫了封信,說以後不給我準備飯了,還說三個月之內讓我搬走。搬走其實我沒意見,在上個月被他老婆用髒話又一次罵的時候我就提出,如果他能支付我房租和一定生活費,我可以立即搬走,但是他沒有同意。然後這次我去找了學校的counselor談,他說隻要我爸給我permission的話,我就可以搬出去。後來他跟我爸也談了,我跟我爸就達成了共識,我在家住到這學期結束,也就是6月,然後我就搬走。然後我爸說他不會支付我任何費用除非有法律文件規定,但是我不懂法律,更不懂美國的法律,所以現在向大家求助,在加州有法律規定父母該給18歲以下的子女每月支付多少的生活費和房租嗎?具體是哪條哪款?因我我爸說讓要讓我出示他相應文件才行,請大家幫幫忙,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