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他EX多掙多少,你LG也該付他該付的那份

來源: 2010-05-26 18:18:40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雖說法律說撫養費付到孩子18歲,難道孩子的大學學費、生活費他不該管嗎?LZ當初嫁他的時候就該明白他有這份負擔,如果不能接受就不該嫁離婚男。既然嫁了,就隻能認了。撫養費應該算在對方的收入裏,LZ勞工應該可以得到退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