碼幾句我自己的經曆,供您參考
這事發生在19年9月,公司的network出了問題,大概有大半天,email收不到發不出去,除了internal的Sharepoint,其他都蕩了。
經過幾輪查下來,是network team的問題,patch時有點小疏忽。總的有人承擔責任,經過大家互相推諉,那個team的directorA決定由B承擔責任,B是老人,在公司混了十幾年了。A是個老黑,新官上任大概就是兩個來月。
B被開後,馬上就找了家consulting公司,再過了幾天,公司新招的人M來了。
幹過IT係統的都知道,有些東西,如果document沒說清,那的費大勁,耽誤工作
A大概和B搞得不太愉快,B是電話不接,郵件不回,M很多事搞不定
M上班的第三天,CTO坐不住了,讓我出頭找B。B的年薪是18萬多,另有25天假期、保險等福利,年終獎1萬多。CTO給我一份合同,是雇B再來公司4小時,和M交接工作,合同價格$1500。再有事,再重新探討新的合同。
我馬上給B打電話,和B呼拉八扯幾句後進入正題,希望他接受我們的條件,很幸運,B接受了公司的合同。M是很厲害的工程師,之後我們再沒找過B
B是老白,他就是等著公司先出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