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星期一, 要換同一公司的另外一個部門,今天現在部分的director 請吃飯,說以後還要我幫忙繼續做一些工作。關鍵是從我說要走,到現在已經一個月了,他們還沒找到人做我的工作。我到新部門還要學一些新的東西,不知道能不能做兩份工作.。這頓飯吃得很鬱悶。本來挺興奮地去新的部分,下星期該怎樣對待舊部門的工作,請大家幫忙出招,先謝謝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