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以前評語是一般,那告狀大概就沒什麽大用。你說的這些都是manager的正常指責。你說的無中生有,也許你manager能有證據的話,那你告狀就沒用。你有證據證明你manager錯了的話,才會有點用。
要你回去工作,如果是公司的policy那你也沒什麽可告,如果不是,你可以抱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