哎呀,大過節的趕上這事兒,真是討厭。先希望你好運,

來源: 2019-12-21 03:32:13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再烏鴉嘴一下:

1. 開始找工作。主貼說的不清楚,從貼中來看,你現在已經進入PIP的程序了。一般來說,進入PIP不會是因為一兩件事,多半是積累的問題。估計一個月後走人的可能性比較大。即使留下來了,心情也不會愉快,不如一走了之。(老子不幹了哈哈!)

2. 既然有要你簽名的正式文件,要與頭兒談明白你什麽地方做錯了,“忘了”不是理由。你有權力不簽,我會這麽做:“文件已讀,不同意文件中所說。張三(頭兒的名字)說指控的依據都忘了,廢話多多”。然後複印下來,自己保存複印件,給頭兒原件。

3. 如果談不通,升級先找大頭兒,談不通找人事處。談的目的

一是爭取你離開單位的時候是被雷 (lay off),而不是解聘(fire),單位付你一定的損失費,以後找工作好找。

二是為了打官司。(打官司費時費事,打與不打,我博客裏有幾個帖子供參考:職場告狀指南)。

三是積累保護自己的經驗。聖經裏還說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呢,怎麽就看到人家打你左臉,你讓他打右臉一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