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tress leave
我在同一家醫院工作13年了,前幾天我開車出了車禍,沒人受傷害,但我真的嚇懷了,上班很忙,我經常頭痛欲裂,去看醫生,開了病假條讓休息4.5個月,我所在的城市經濟非常不景氣,換工作不易,我先生的意思是盡早回去上班,不然老板會想法找麻煩,我理解的,我還是想休4.5個月,原因如下:我確實需要休息,一想起上班就頭疼,醫生紙寫得很明白了,其它同事休1-2年的都有,隻要有醫生紙,老板不高興是肯定的,我們是有工會的,其他同事都可休,我為何不可以?我以前從沒有休過,目前確實非常需要,你們覺得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