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大家集思廣益你們會怎麽處理呢?

來源: 2018-07-09 09:22:38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上班的地方是州立大學A,在三月份的時候接到另一個大學Boffer 後。同時在三月份就已經通知大學A,七月份要離開,並寫了辭職信,五月份的時候州立大學A有統一的10%加薪計劃,六月份的工資來了,才發現就我一個人不在加薪之列,覺得很不公平,然後去找了係主任(印度人),他說可能是誤會,他不知道是怎麽回事?說等了解清楚了,會給我一個答複,現在已經七月份了。馬上也要離開了,但是問題還沒解決,我想他們可能是一直想拖到我走了以後就不了了之。我的問題是係主任和同事一直對我的工作很滿意,難道就是因為我沒有接受他讓我留下了的offer給我穿小鞋?昨天問他事情解決得怎麽樣,他說你都已經馬上要走了,為什麽還會關心漲工資的事情呢?讓我真的很無語,已經明確和他講了,我的performance 是很好的,不能因為我要走了就不長工資,這個對我不公平我該怎麽爭取我的利益呢?因為時間的關係如果已經離開原單位了再走法律程序還會有用嗎?請大家集思廣益你們會怎麽處理呢?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