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車禍的麻煩問題請教
今天我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, LP在我們apartment的停車場練parking, 結果倒車的時候把一輛車的後麵給撞了,隻是個小坑,問題不大, 關鍵問題是老婆沒有駕照也沒有Learning Permit。可是因為有目擊者,他把警察給喊來了,警察給了ticket, 讓LP下個月出庭,理由是沒有INVALID driving license. 第一次在美國遇到這樣事情,不知道應該處理,本來以為自己住的private property,警察不會給ticket。 結果因為住的是州立大學的公寓,所以還是給了。
現在想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兄弟姐妹,遇到這樣的事情,得注意什麽,比如說出庭應該說些什麽還有被LP撞壞的車如何賠償等等,這個事情是不是很嚴重。謝謝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