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過在馬州,時間都是法院決定,如果有困難,再看是否能夠改期 !
同時,趕飛機絕對不是好的原因,肇事不停,你最好的考慮是,當時因為周邊不是很安全,所以不敢一人停車.....(因為除了人身安全的考量,或是身體的因素,其他的原因,在法官麵前,都隻代表您隻考慮自身,沒有意願對事故負責。
建議您,換位思考,如果你的車被撞,肇事的人,沒有留支字片語就跑了,你會如何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