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警察不敢下筆,而是警察無法下筆。
來源:
檸檬椰子汁
於
2020-01-01 12:56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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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上證據是人證物證。由於事故發生時警察不在場,警察沒有自己的獨立證詞。事故後警察到場,隻能記錄雙方司機的證詞以及車輛位置,不能下判斷。如果你比對方多一個證人,對你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