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警察不敢下筆,而是警察無法下筆。

來源: 2020-01-01 12:56:5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法律上證據是人證物證。由於事故發生時警察不在場,警察沒有自己的獨立證詞。事故後警察到場,隻能記錄雙方司機的證詞以及車輛位置,不能下判斷。如果你比對方多一個證人,對你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