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當選第二項,走自己的保險,避免和對方保險打交道。不是你的錯,你的自付可以拿回來同時不應該漲保費。漲就換保險公司

來源: 2019-01-11 06:54:44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