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後被告了,向大家請教,著急!
兩年多前,有一場車禍在高速公路上,牽連三部車,是我疏忽追尾造成的。雖說在高速公路上,當時塞車,車速並不快,幾部車都沒有明顯的問題,我的車更是像什麽都沒發生過,當時有警察來了,保險公司也調查處理過了,我的保險也漲了些。
昨天有人敲門送來了法庭的“Statement of Claim",文件沒用信封裝,也不是原件,這是被追尾的第一部車主發出的,送信的人說叫我們告訴我們的保險公司。車禍發生在4月17日,法庭申請日是兩年後的4月17日。在這個申請上,原告提出了對第二部車主和我的索賠,金額$1.5M,主要是對人傷害的賠償, 要求二十日之內回應,文件上我的名字和家庭地址都有錯誤的。
我非常著急,不知應該怎樣處理它, 我的保險上限是$1M。請問各位兄弟姐妹,我應該怎麽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