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官司緊急求助!!!!
緊急求助: 老公2012年發生一個車禍,對方請了律師求告身體傷害險,我們的保險最高賠償100K/300K。 在過去的兩年多,我們已提供了幾份證明文件證明我們沒有房子和多餘的存款, 更沒有私人船舶及飛機等。 現在,保險公司的律師告訴我們最高保額不夠,對方在尋求機會能拿到更多的錢。比如,最近對方又在詢問當時我老公的工作性質是什麽,那天駕車是否與工作有關,是否受公司指派,等。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最近想買房,CONTRACT已經在進行中,下周二是撤OFFER的最後期限。
請教版主及熱心人,在這個CASE還沒有解決前,我們買房會不會太冒險???如果繼續買這個房子會有什麽後果? 我們現在應該怎麽抉擇?請老貓及熱心人提供谘詢,多謝了!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