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是律師

來源: 2015-04-23 10:51:45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我私下裏麵完全同意老貓您說的每一句話,但我在法官麵前會努力一下。

1. 對方無論左轉還是右轉,都應該打警示燈告訴別人自己的意圖,後麵人的判斷不應該建立在猜測上麵。客觀上講,對方是樓主判斷失誤的直接原因,習慣再壞,也不會去撞一塊石頭。

2. 他的車已經離開車道,而樓主的車保持在道路中央直行,我可以認為是對方(非法)讓行,而不是樓主錯誤超車(pass on the right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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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是警察的report讓我不能100%信任樓主的陳述,因為如果前麵兩條成立,警察不會因此寫出這樣的報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