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次我吃罰單出庭,就被法官拉上去臨時給同胞當翻譯,法官基本是二分鍾處理一個,那個快啊,跟菜市場買賣一樣爽利。
來源:
wolfkiller8
於
2015-03-04 18:11:29
[
博客
] [
舊帖
] [
給我悄悄話
] 本文已被閱讀: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