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用怕,上庭說明清楚,您這兩個控罪應該都很容易 dismiss 掉.

來源: 2011-09-02 10:49:01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您基本上做了您應該做的,如果未來再出同樣的問題,您應該報警同時留在現場,在此同時警方開單給您是因為您的鄰居報了警,依法警方必須處理,(警官不能因為您所做的就算了),最終您這個案件仍然需要經由司法程序來處理,(因為處理您這個案件的警員看到您所留下的字條,所以問題並不嚴重) 如果您實在擔心,可以找律師陪您上庭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