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所述,人無完人,職誌各不同,樂趣追求各不同。。。都是自由的,隻有1點是必須的:多少要具有些社會責任感,而極端追求自我,必將自閉,甚至斃他,或自殺,殺人。。。藝術家與畫家們也不例外。 而完善自我,實現自我。。。必定在群裏,因此,個體行為與社會,與群體是相關的,想到盡可能不妨礙與傷害別人,是社會責任感的具體體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