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西故事:驚世駭俗巴西利亞

來源: 2016-01-19 06:53:19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
《巴西故事:驚世駭俗巴西利亞》


首都巴西利亞,是巴西人驚世駭俗的一個傑作。它是一座拔地而起的新城,一座烏托邦式的前衛城市。它被稱為城市設計史上的裏程碑,也是世界上唯一在 20 世紀建成、卻能成為世界遺產的最大城市。


巴西曆史上曾經有過兩個首都,分別是薩爾瓦多和裏約熱內盧。二者都是東部海濱城市。沿海與內地的發展曆來嚴重不平衡,這對國家的整體發展和安全管理都很不利,所以早在巴西剛脫離葡萄牙宣告獨立的 1822 年,就有過遷都或重建新都的決定。但終究因為具體實施的難度,一直未能實現。


直到一百三十四年後的 1956 年,巴西出了個有魄力有作為的總統庫比契克(Juscelino Kubitschek),這個宏圖大略最終得以實現。在 1200 米的荒涼高原之上,在短短 41 個月的時間裏,從無到有建成了一座現代化的大城,堪稱現代史上的奇跡。在建成後的開城儀式上,庫比契克總統激動地落淚了。


圖 1 巴西利亞全景圖一(來自網絡)。中間遠處聳立的並立高樓是三權廣場上的國會大廈。緊接著的(遠處)兩旁白色樓群,都是政府機構大樓。中間寬大的草坪以及兩旁伸向前方的公路是主幹道。圖中的旱橋連接的是兩邊密集的居住區。


庫比契克是巴西曆史上一位難得的總統。他的施政著眼於長遠,為巴西樹立的發展目標極富雄心。他在位 5 年,治下經濟繁榮、政局穩定,被稱為為“現代巴西之父”。而新都巴西利亞的建立,就是他的一座豐碑。


圖 2 換個角度的巴西利亞全景圖(來自網絡)。圖右白色雙子樓是國會大廈。它的西邊(左)緊接著的兩排白樓群是政府機構大樓。圖左高樓開始密集處,是城市中部向南北兩側擴展的居民區。圖中大道北的三、四大塊房子集中地就是。


巴西利亞建城後的發展非常迅猛。1960 年落成時的居民隻有十幾萬,到了 2011 年,已經超過 2 百 50 萬,成了巴西第四大城。其人均生產總值是巴西國內、甚至拉美中最高的。


這個新城巴西利亞所選的地點有個傳奇。它在巴西中部,不難理解是為了兼顧全國的均衡發展,尤其是對內陸的開發和控製。但令人稱奇的是,最後決定的地方,奇跡般地吻合了一位傳奇人物的一個傳奇“夢”。19 世紀時,一位頗具影響力的拉丁教會的意大利羅馬天主教神父約翰·博斯科(John Bosco),做了一個關於巴西的有名的“夢”,在這個神奇的夢裏,出現了一個“未來之城”,並對之有相當的描述。這個“未來之城”近 80 年後果然出現了,而且它的位置與巴西利亞十分接近。


巴西人當然願意相信這是命運的安排,巴西利亞正是上帝的眷顧與神跡的體現。如今的巴西利亞城中,神父博斯科的名字依然被很多機構、組織和教區采用,巴西人對他依舊有著深深的懷念。


巴西利亞(Brasilia)和國名巴西(Brazil)很相近,“巴西利亞”幾乎就等於是“巴西”,這也是一種奇妙的巧合。實際生活中,“巴西利亞”是對“聯邦特區”(Federal District)的特指,有點像美國首都“華盛頓特區”(Washington D.C., District of Columbia)的意思。


然而巴西利亞最驚世駭俗之處,是其城市布局的“異想天開”。它的建築平麵圖根據所在的四周環境,故意設計成了一架噴氣式飛機。機頭向東,雙翼後掠,象征著巴西即將騰飛。“機頭”部位是由國會、總統府、最高法院組成的“三權廣場”,代表了國家的領導中樞。“機身”是一條東西方向寬闊的主幹大道,長 8公裏、寬 250 米。“機身”的“前艙”是行政區,有各部的廣場和辦公大樓。接下來的“後艙”則是大眾娛樂的文教、體育、劇院、電視等設施區。居民區與商業區位處機身中段向兩邊伸展的大“機翼”。最後麵的“機尾”,則是靠近郊區、為首都服務的工業區。


圖 3 巴西利亞的建築平麵圖恰似一架機頭向東、且有後掠翼的噴氣式飛機,象征著巴西是一個飛快發展中的國家。“機頭”向下向東(偏南),是權力中心。兩個“機翼”是密集的居住區和商業區。


這個飛機形設計從當初投標的 26 個方案中脫穎而出。它是教授盧西奧·科斯塔(Lucio Costa)的傑作。而他的好哥們(也是學生)、建築師奧斯卡·尼邁耶(Oscar Niemeyer)則與他並肩作戰,負責設計完成了市裏一大批最主要建築,包括國會、總統府、最高法院、外交部、司法部、總統官邸、大教堂等。


這種想法與實踐在世界上是第一次。一個“未來城市”完全由人統一規劃、真正從零開始建成。這種構建模式,是城市建設現代精神的一個劃時代典範。


它企圖兼顧功能全麵與環境保護的均衡要求,在設計與建設過程中大片開發綠草綠地,大力挖掘湖泊水池,使得人均綠地高達 100 方米,雄踞世界第一。它的後續發展也有嚴格控製,各行各業規定有“安置區”,例如銀行區、旅館區、商業區、遊樂區、住宅區等,甚至修車都有指定的區位和規範。城內不再允許建造新住宅,而是引導到城外衛星城去,以免破環掉“飛機”型布局。


圖 4 進城沿途花草繁茂,果然是環境綠化的模範城市。


這兩位大師在工作中,將“賦予城市活力與色彩”和“消除社會差異”的偉大夢想發揮到了極致。當時總統庫比契克所領導的中央集權、垂直決策,授權規劃與設計隻需直接對總統負責,使得整個過程高效、高質、高產,最後想法全麵落實,城市麵貌個性十足,城市格局充滿了現代理念。這種工作環境與條件,正是設計大師夢幻中的天堂。這座新城很快就蜚聲世界。


為了紀念巴西利亞的開拓者們,當局於 1981 年為“巴西利亞之父”庫比契克總統建造了紀念館,市區的主幹道也命名為庫比契克總統大道。在三權廣場上則豎起了手執鋼釺的當年施工者的塑像。


圖 5 站在“機身”中部的主幹道上,遙望東麵“機頭”處高聳的國會大廈。


不過在地圖上,巴西利亞似乎並不存在這條“庫比契克總統大道”的名字,而隻有“Eixo Monumental”(直譯“紀念軸”)。這是因為,和庫比契克總統紀念館一起建造的還有他的一個塑像,統稱為“Memorial JK”(JK 是 Juscelino Kubitschek 的縮寫)。當搜索“Memorial JK”時,通常 Eixo Monumental 也連帶出現。所以總統紀念館、紀念雕像、總統大道,三者同為一體,密不可分。


這種城市布局雖然新穎,卻有“烏托邦”之嫌。所以從一開始就有很大的爭議。最主要的就是它實用性嚴重匱乏:各“安置區”的強製性分割顯得“機械”、生硬,主幹道沿途地廣樓稀,生活與交通很不方便。比如最早的住宅區設計,在兩邊“機翼”的居民區裏建 11 個超級小區(Super Quadros),都是一律 6 層高、帶電梯的公寓,統一用於城市人口居住,目的是體現“消除社會差異”。 但在城市發展演變過程中,政治、經濟、曆史等原因使之逐漸“變味”,富裕階層並不真正在此居住,而是改為往來於首都和裏約等城市之間,或者去郊外風景區另建別墅。而貧困階層則依然不堪負擔,不得不去城外幾十公裏處的貧民區居住。結果是,這11個超級小區,大多聚集了中產階級的社會精英們。


我在三權廣場市圖書館與當地人閑聊時,一位來過美國佛羅裏達的年輕人告訴我,他不喜歡城市搞成這個樣子,原因也是不習慣、不方便。

 

既驚世駭俗,又充滿爭議。這正是巴西利亞吸引世界各地遊人的魅力所在。


我在巴西利亞逗留了一天一夜。從最東麵的“機頭”三權廣場(Praca dos Tres Poderes)開始,逐步向西依次遊覽。


最東麵的三權廣場周圍,集中了幾乎所有的全力機構,它們是:最高法院(Supremo Tribunal Federal),國會(Congresso Nacional),總統府(Palaceio do Planalto),外交部(Palácio Itamaraty),司法部(Palacio da Justica),還有:城市博物館(City Museu),“祖國與自由萬神殿”(Patria e da Liberdade Pantheon),奧斯卡-尼邁耶爾紀念碑(Pira da Pátria)等。 


位於中部的有:國立巴西文獻館(Biblio oca Nacional de Brasil),共和國文化中心(Culture Center of the Republic),巴西利亞大教堂(Cathedral of Brasilia),國立(克勞迪奧·桑托羅)大劇院(Teatro Nacional Claudio Santoro)。


最西麵靠近“機尾”處的有:世界第四高鐵塔巴西利亞電視塔(Torre de TV),巴西利亞國家體育場(Estadio Nacional Mane Garrincha),以及庫比契克總統紀念館及塑像所在地。 


去三權廣場需要坐車。巴西利亞最大的公交車總站樞紐,在飛機中部連接兩邊“機翼”住宅區的庫比契克總統大道中央。如果說主幹大道除了機翼處外,大部分地段都是“曠無人煙”的話,總站一帶卻是人山人海擁擠非凡(這也是城市布局批評家們常詬病的一點)。


離開總站大約三、四站路就到了三權廣場。下車一看,竟是空空蕩蕩,幾無一人。我為此十分不解。廣場的四周,分別是最高法院、總統府、國會大廈等重要建築。


圖 6 首都巴西利亞的三權廣場。


三權廣場處的國會大廈由兩棟比肩而立的高樓組成,分別為參議院和眾議院,中間有樓道相連,呈“H”形。“H”在葡語(其實英語亦然)中是“人類”一詞的首字母,突顯“立法為人”的宗旨,寓意深刻。兩院的會議廳在其高樓的兩側延伸出來,屋頂分別設計為一仰一覆的兩個碗形。眾議院的上仰,代表“廣納民意”,公開與民主;參議院的下覆,代表“集中民意”,保密與集中。構思巧妙慎密。


圖 7 國會大廈和它兩頭的參議院(下覆碗形)和眾議院(上仰碗形)會議廳建築。


圖 8 三權廣場上的最高法院。


圖 9 最高法院前的蒙麵雕像。


圖 10 三權廣場北邊的總統府。


圖 11 總統府前站崗的軍人。有一位沒有站直。這一帶畢竟“人煙稀少”,就鬆懈了,哈哈。


圖 12 伊塔馬拉提宮(Palácio Itamaraty),外交部所在地。


圖 13 司法宮,司法部所在地。


圖 14 三權廣場上的紀念參與建設新首都勞工的鋼鐵雕像。


圖 15 三權廣場邊上的“祖國與自由萬神殿”。 


圖 16 奧斯卡-尼邁耶爾紀念碑(Pira da Pátria)。直譯是“祖國的柴堆”。 這位大師為祖國燃起熊熊的熱情、希望、美麗之火,哈哈。


圖 17 城市博物館。大師奧斯卡-尼邁耶爾的又一個別出心裁、“懸”而又“懸”的傑作。


在結束三權廣場之旅前,我走進了國會大廈。迎上前來的工作人員熱情地要帶我參觀,有英語解說,我求之不得。先後參觀了眾議院和參議院的兩大會議廳,印象深刻。


圖 18 國會大廈接待廳。


圖 19 國會大廈過道與裝飾。


圖 20 眾議院會議廳。兩邊牆上的“上仰碗形”,代表著廣納民意,公開與民主。


圖 21 眾議院會議廳的座椅“線條美”。


圖 22 參議院會議廳。這裏強調保密與集中,牆上沒有碗的圖案了。


圖 23 參議院會議廳的座椅席。


圖 24 國會大廈旁邊的小樹林,恬靜悠閑。 


結束東部之旅後,可以坐來時的同一趟車去中部另一個景點集中地。因為車是順著主幹道環繞而行的。著名的巴西利亞大教堂(華人愛稱之為“皇冠教堂”,因為它的外形),國立(克勞迪奧·桑托羅)大劇院 ,共和國文化中心, 國立巴西文獻館等,就在汽車總站不遠處。 


圖 25 巴西利亞大教堂。


圖 26 國立(克勞迪奧·桑托羅)大劇院。


圖 27 共和國文化中心。


圖 28 國立巴西文獻館。


在靠近“機尾”的西麵,聳立著電視塔和巴西利亞國家體育場。再朝西,會到達庫比契克總統紀念館及塑像所在地。  

 


圖 29 電視塔。高 224 米,世界第四高。 


圖 30 巴西利亞國家體育場。


巴西利亞與眾不同的名聲,吸引著世界各地的遊客來此一探究竟,一睹“芳容”,難怪這裏的物價普遍要貴。我訂的同等水平的旅館,在這裏的價格幾乎是裏約和聖保羅的兩倍。


巴西利亞的傳奇與神奇名聲遠播,連去那裏的航班也很“奇特”。我從伊瓜蘇飛巴西利亞的巴西國內 GOL 公司的 1076 航班,在 Afonso Pena 中轉時,繼續飛行的旅客竟然無需離開飛機、無需離開座位。這是我生平的第一次經曆。


在巴西利亞逗留的一天一夜,我對這個“世界奇跡”說不上喜歡。作為個人,我的日常生活更喜歡和依賴於“方便”與實用,而非“驚世”與神奇。當我不得不坐汽車在主幹道上上下下(因為主要景點都沿主幹道),走向目的地的最後一段不得不步行、並且要穿越馬路時,我感到了為難與無奈。因為不僅地太大,路太
寬,而且因為機動大道上幾乎沒有為行人(以及車輛)而設的交通燈。


幾乎承包了這裏所有主要建築的、大名鼎鼎的建築師奧斯卡·尼邁耶,其設計風格鍾情於簡練的幾何線條和幾何圖形,也偏好白色。三權廣場四周的政府大樓,以及大教堂、文獻館、文化中心等,幾乎偏一色全為白色,隻有司法部偏棕。這恰好是容易受汙變髒的顏色,而且近看十分醒目。這極大地影響了美好的觀感,違背了設計的初衷。


不過無論如何,我來了,我看了,我也知道了一些。偉大的巴西利亞,時代典範既已創立,神奇名聲也亦遠播。“世界奇跡”今後將何去何從?

我們為它祈福!

 


《景點表及本人評分》(1-5 星)
Praca dos Tres Poderes 三權廣場 5
Supremo Tribunal Federal 最高法院 5
Patria e da liberdade pantheon 祖國與自由萬神殿 3 
Congresso Nacional 國會 5
Palaceio do Planalto 普拉納爾托宮(總統府) 5
Palacio da Justica 司法宮(部)4
Palácio Itamaraty 伊塔馬拉提宮(外交部)4
City Museu 城市博物館 3
Pira da Pátria 奧斯卡-尼邁耶爾紀念碑 4
Biblio oca Nacional de Brasil 國立巴西文獻館 4
Culture Center of the Republic 共和國文化中心 5
Cathedral of Brasilia 巴西利亞大教堂 5
Teatro Nacional Claudio Santoro 國立(克勞迪奧·桑托羅)大劇院 5
Estadio Nacional Mane Garrincha 巴西利亞國家體育場 4
TV Tower 電視塔 4
Memorial JK 庫比契克總統紀念館及塑像 5 (我很遺憾沒去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