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上非常同意
來源:
顧劍
於
2009-01-13 10:2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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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給我悄悄話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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趁年輕,多跑跑荒野的地方,這個原則我也非常認同。
隻不過我的具體情況有點不同:我從07年剛剛開始能夠國際旅行,從小對歐洲特別了解,有很多向往,所以,一開始旅行,一頭就紮進了歐洲,“象饑渴的人撲向麵包”那樣。而我又有學校假期的優勢,於是,我的總設想,是什麽都不耽誤:先花2年半的時間,基本跑遍歐洲(到今年5月為止)。然後,再向荒遠的地方旅行。
我充分相信自己在老之將至之前,仍然有足夠的時間,走遍自己想要去的遠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