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則上非常同意

來源: 2009-01-13 10:21:02 [博客] [舊帖] [給我悄悄話] 本文已被閱讀:
趁年輕,多跑跑荒野的地方,這個原則我也非常認同。

隻不過我的具體情況有點不同:我從07年剛剛開始能夠國際旅行,從小對歐洲特別了解,有很多向往,所以,一開始旅行,一頭就紮進了歐洲,“象饑渴的人撲向麵包”那樣。而我又有學校假期的優勢,於是,我的總設想,是什麽都不耽誤:先花2年半的時間,基本跑遍歐洲(到今年5月為止)。然後,再向荒遠的地方旅行。

我充分相信自己在老之將至之前,仍然有足夠的時間,走遍自己想要去的遠方。